如此巨大的尸体,绝对是全部被吸干了鲜血后才变成了干尸。”
“否则的话,就算是作为祭品的奴隶都失去了双眼,也不应该没有任何一个能够逃出去。”
“只是现在无法确定的是,奴隶最后成为怪鱼的食物,会不会也是祭祀仪式的一部分?”
雪梨最后提出的问题其实己经没了意义,无论是或不是,以后应该也再不会举行仪式了。
听了雪梨的分析后,明叔突然也跟着插话进来:
“其实我觉得杨大小姐和胡老板说的都有道理,但我觉得这种怪鱼应该还是灭灯银娃娃。”
“你们都知道的,同一种活物,养在不同的地方,那么习性也会变得不同,尤其是喂了血的东西,凶性也会被无限制的放大。”
这一点倒是引起了王胖子和胡八一的认同,他们插队的时候在农村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听了很多关于农畜的说法。
在那个时代,猪狗牛羊等牲畜伤人、甚至是吃人的案例都屡见不鲜。
一旦出现这种事,那么伤人性命的牲畜就等于被判了死刑,甚至连肉不能吃,要托去焚烧或者掩埋。
按照乡下流传的说法,人是万灵之长,是最灵慧的,而牲畜一旦沾染了人血,就等于是开了灵智,不仅能够开始修行,而且还喜欢用吃人食血的方式来增加道行,所以只要是伤了人命的牲畜,是绝对不能留下来的。
王胖子一首把明叔当做满嘴谎言的资产阶级骗子,难的见他能说出这么接地气儿的话,便好奇追问:
“想不到啊,明仔你也知道这些,看来两岸终究是一家亲啊,是不是港圈儿那边的农村,也跟我们这边是一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