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担心。我想我刚才又被天灾影响了,我实际想说的是我害怕这会麻烦你的哥哥姐姐。时雨,如果一个出版社不接受的话,就要麻烦他们跑来跑去,还需要和别人客套。”汪达挠头,“我自己都觉得总是这样会很麻烦。”
原来是这样。
李时雨摇头,让汪达放心:“不会的,汪达,你不用担心。我哥哥姐姐也很喜欢你,你的故事能出版,他们会很高兴。”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我就不纠结了!
汪达眼睛笑成两条缝:“那就麻烦你的哥哥姐姐了,时雨。·3*4_k,a*n′s¨h+u!.¢c\o~m_到时候帮我给他们道声谢。”
“嗯。”
李时雨心里想着,干脆等明天去中央广场庆祝伊斯特拉救世日时刚好可以顺道去一趟邮局,说不定那里还有家里人寄回给他的信。
另一边。
二十四的面妆也好了——是黄色和蓝色交织的闪电状图案。
二十四非常欣喜,她也能看出是雷电的图案,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给她画这个,于是问道:“请问,这个是有什么寓意吗。”
乐伊思歌德点头,点了点二十四的肩膀:“因为二十四你做事就像雷电般迅猛狠厉。而且这里,有着是你健康生长的证明。”
二十四低头朝着自己胳膊看去。
什么都没有。
除了。
因为小时候快速成长而撑裂皮肤的生长纹。
它们如一道道生命的小小溪流分布在二十四的皮肤上。
其实在她身上,这种生长纹不计其数,腿上更是泛滥,乐伊思歌德给她的衣服不会遮挡这些生长纹,一开始因为这些纹路被暴露出来还有些局促,后来见周围的人没有像曾经的人一样借题发挥,她才慢慢放开心。
曾经二十四总是想要遮挡这些难看的疤痕。
可是,这些乐伊思歌德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二十四缓缓抬头:“你是怎么……”
乐伊思歌德微笑。
什么都没说。
但又什么都说了。
二十四张嘴,心想乐伊思歌德竟然比自己更了解自己。
杨天宇走到她身边,拍拍她的胳膊。
“队长……”
二十四低头看去,杨天宇对她点头。
他在对二十四表示肯定。
生长纹从来不是什么需要被隐藏的事情,它们都是你健康成长的证明,二十四。
二十四埋头,双手扶着杨天宇肩膀,躲到他的身后。
害羞了。
“啊,就是这里吗。”
一道陌生的女声在屋外响起,声音嘹亮,推断位置她在桥上。
大家以为是乐伊思歌德的朋友来看望她了。
但乐伊思歌德本人都没有认出这道声音究竟是谁,因为她从来没有听过。
反正手上的事情都已经做完,她走出屋门。
只见两个大大的“树杈”在吊桥上一晃一晃的。
是鹿兽人。
但。
不是麋鹿。
麋鹿的鹿角没有这么大。
而且,今早麋鹿出门时没有穿着铠甲,走在前面的这位鹿兽人身上穿着非常华丽的轻铠。
是两个鹿兽人,麋鹿在后面,前面的那个人乐伊思歌德并不认识,可以证明刚才的声音绝对不是麋鹿发出的,就是说,走在麋鹿前面的是一位鹿兽人女性。
从鹿角的形状判断,这位鹿兽人的原型是驯鹿——大自然中,所有雌性鹿类中只有驯鹿才会长角。
“啊!”
鹿兽人显然注意到站在门口的乐伊思歌德,她在桥上大方挥手:“你好!”
声音很有力气,还笑着。
她还挺自来熟的。
虽然还不知道究竟是谁,但给人感觉很好,乐伊思歌德也挥手:“你好。”
瑞文西斯从乐伊思歌德身边钻出来。
她的眼睛突然放光,跑过去。
“奥芮希尔!”
瑞文西斯“噌”一下跳起来,径直跳到高大的鹿兽人怀中,鹿兽人也稳稳地接住了她。
“好久不见,瑞文西斯。”
鹿兽人丝毫不费力地捞着她来到门口。
等到走近,乐伊思歌德发现她的身高和麋鹿相当,也有两米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