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面,都是穿越过来后就回不去了,我应该不会是个特例吧?”
秦好猜测着自己重新回到未来的可能性,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自己又不是什么特殊人士,真要是,就不会踩中地雷了。
“那我就既来之、则安之。”
“朱至澍,这至尊至贵的名字,我便接下了;秦好,随风而逝吧!”
“大西王?既然你要我的命,那我怎么也该挣扎下!”
“还有福临、李自成、吴三桂,亿万汉人,岂能容你们如同猪狗般屠戮?”
“既然我来了,那东方文明持续千年的领先和荣耀,又怎能在你们的手上就此葬送,给后人留下无尽的后患?”
“这稳住世界领先位置的最后窗口期,就由我来抓住!”
“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我,蜀王朱至澍,倒要看看谁能收鹿于囊中!”
以前的秦好、现在的蜀王朱至澍,在床榻上轻轻的、却又有力的一锤,在心里暗暗的许下了决心。
躺在床上将思绪和记忆好好的整理、磨合了一遍,自认为不会再有什么明显的问题后,朱至澍才坐起身,对着寝宫外轻声的说道:
“来人。”
很快,一名太监从寝宫的侧门内闪进,跪倒在坐在床上的朱至澍面前,恭敬的应道:
“奴婢在。”
“请巡抚龙大人、按察使张大人、总兵刘大人前来议事,让刘长史、秦指挥使在议事厅等候。”
“殿下,现在才是子时,还很早呢,您要不再睡一会,保重身体?”
王和没有第一时间按照朱至澍的吩咐去通知,而是柔声的问道。
王和是朱至澍的贴身太监,服侍朱至澍有二十多年了,劳苦功高,第一时间也是担心朱至澍的身体,可见对朱至澍的忠诚。
“乱世之秋,少睡几个时辰算什么,快去吧,和他们说,要事相商!”
“是,奴婢告退。”
王和没再多劝,给坐在床上的主子再次磕了一个头后,便离开了寝宫。
做下人的该知道自己的本分,主人既然做了决定,那便执行吧。
随后,两名侍女走进寝宫,给朱至澍更衣。
朱至澍这才来得及打量自己的身体。
27岁的年纪,正是一个男人最黄金、最强壮的时候。
因为一首在皇室养尊处优的关系,营养到位、也没受过劳动的压迫摧残,所以朱至澍身高足足有一米七多、接近一米八的样子。
这个身高,在这个时代己经算是很不错了。
只是因为缺乏运动、加上沉溺于酒色,朱至澍的身体有些虚胖、也有些虚弱,但底子还是很不错的。
朱至澍很满意这具躯体。
“按理来说,你还有个几天就要投井自尽、然后被张献忠捞出来鞭尸喂鱼的。”
“我虽然让你早几天升了天,但你放心,这具躯壳,我会给你保养好的,一定要你感受到你从前没有过的快乐。”
“八月初八,算下来我北京的那位便宜亲戚己经走了快5个月了。”
“清军入关也有4个月了。”
“也就是说,最多一年多的时间,福临就该到西川了,我得抓紧了。”
“好不容易再活一次,可不能瘾都还没过够,就稀里糊涂的又嗝屁了。”
“但这还有点远,近在眼前的是张献忠!不解决了张献忠,别说福临,下个星期的太阳能不能见到还是两说呢。”
侍女给自己穿衣的时候,朱至澍抓紧时间,再次把时间点和接下来要发生的大事情好好的梳理了一遍,同时也给自己后面要做的事情,做了个简单的规划。
第一件事:就是守住成都!
PS:蜀王朱至澍的具体年龄找不到权威的说法,为了剧情,就定在1644年、27岁了,望大家理解。